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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中市房屋检测鉴定公司
(一)达到或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;
(二)房屋结构变、改变使用功能以及加大荷载的各类房屋;
(三)基础、墙体或其他承重构件有明显下陷、裂缝、变形、腐蚀的;
(四)因改建、新建、扩建、装饰装修等工程,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受到损害的;
(五)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、体育场馆、商场、歌舞厅、影剧院、宾馆、浴室、网吧、车站等大中型公共场所用房5年未作鉴定的;
(六)遭受地震、火灾、洪水、蚁害、碰撞等自然、人为因素损害的;
(七)在建(构)筑物密集区及其地下建设可能危及周围和地上房屋的建设项目的;
(八)房屋未按正常建设程序建造且已投入使用的;
(九)从事房屋交易、、租赁等活动对房屋有要求的;
(十)涉及房屋纠纷的;
十一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。属(七)项情形的,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对周围房屋实施跟踪鉴定。
(一)房屋鉴定的类别很多,主要有:1.房屋鉴定:(1)对结构建筑质量方面有怀疑的鉴定;(2)建筑物达到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的鉴定;(3)增加房屋使用荷载或改变结构布置的鉴定;(4)建筑物改造、加层或扩建前的鉴定;(5)建筑物出现结构性损伤的鉴定;(6)“三无”、“五无”工程的鉴定。2.灾后房屋损伤程度鉴定:(1)火灾后结构损伤程度、残余承载力及结构的鉴定;(2)水灾后砌体结构房屋损伤程度鉴定。3.施工周边房屋鉴定:(1)施工前的证据保全鉴定;(2)施工中及施工后的损坏原因、程度及鉴定。4.房屋损害纠纷鉴定;5.危险房屋鉴定;6.生产经营场所房屋鉴定;7.建筑结构抗震鉴定;8.建筑物建造年代鉴定。